中国已批准五个区域性氢能“城市群”,未来四年内,这些城市群将有资格获得中央财政总计 80 亿元人民币(约合 11 亿美元)的资金支持。中国希望通过扩大重工业和交通领域的氢能需求规模,来降低氢气使用成本。
这项名为“氢能全产业链综合应用试点”的项目,将根据一套复杂的积分体系,为五个试点城市群分别提供最高 16 亿元人民币的资金。
该项目明确了五大重点应用方向:绿氨绿色甲醇、化工和炼油领域的化石氢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以及创新应用——每个方向对可再生氢和/或低碳氢的使用都有各自不同的规定。
中央政府的一项要求是,相关地方和区域主管部门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氢能产业发展经验”。这一说法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通知。
到 2030 年,政府希望在这些试点地区实现氢能多领域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每公斤 25 元人民币(约 3.48 美元)以下,部分“优势地区”甚至降至每公斤 15 元左右——相比之下,目前全国平均价格为每公斤 44.5 元。
中国方面并不希望所有城市群都发展同一套氢能项目,而是要求各城市群根据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走差异化路线。不过,每个城市群都需要扩大中重型商用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规模,并在城市之间建设加氢走廊,增设加氢站。
从获批的几个城市群组合来看,不少都是有意将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能以较低成本生产绿氢的地区,与工业需求集中的大市场连接起来。
获批的五大城市群
东北及内蒙古东部—长三角城市群,将中国风光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与国内工业和航运需求最集中的区域连接起来。东北地区和内蒙古东部具备大规模发展绿氢、绿氨和绿色甲醇的潜力,而长三角地区则拥有中国规模领先的钢铁、化工产业集群和多个大型港口。
这一组合实际上是在测试:北方资源富集地区生产的氢气及其衍生燃料,能否顺利供应到东部沿海的大型工业和交通市场。
新疆—成渝城市群的逻辑与此类似。新疆拥有中国最优越的风光资源条件之一,已吸引了大量在建或拟建的绿氢、绿氨、绿色甲醇项目。而成都和重庆则拥有庞大的工业和交通市场,以及已有的氢能与燃料电池制造基础。
黄河“几字弯”—中原城市群,同样是将一条重要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带,与庞大的重工业需求区连接起来。“几字弯”指的是黄河在中国北方绕出的一个大弯,其轮廓形似汉字“几”。这一区域涵盖内蒙古、陕西、山西、宁夏的部分地区,而中原地区则拥有可观的钢铁、炼油、化工和制造业需求。
这项国家级项目的核心目标之一,是用可再生电力制取的氢气,替代目前炼化、化工行业中以煤和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的氢气。氢冶金是另一大重点方向,政府要求推广利用富氢或纯氢气体直接还原铁矿石,来生产低碳钢。
京津冀城市群由北京大兴区牵头,将在已有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项目基础上继续推进。该示范项目已在京津冀地区投放了数千辆氢能重卡、公交车及其他商用车辆。大兴区表示,将重点扩大氢能在重型卡车和物流领域的应用,同时增设加氢站,并拓展在公共交通、产业园区、仓储物流和绿色建筑等领域的应用场景。该区已建成较为完整的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体系,并致力于加强燃料电池零部件及整车的国产化制造能力。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由广州牵头,参与范围不仅限于广东核心城市,还延伸至华南和东南地区的其他城市。福建厦门本月早些时候宣布加入广州牵头的这一城市群,计划打造连接粤闽两地的绿氢应用枢纽,借助此次试点推动关键技术突破,并示范绿氢在工业领域大规模替代化石氢。
广州方面则表示,这项国家级试点的核心思路是拓展氢能应用新场景,在交通和工业领域实现规模化商业用氢。交通运输预计仍将是大湾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地区此前已在推进跨城加氢走廊建设,包括布局加氢站以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城市间通行,深圳也一直在测试向天然气管网掺氢。整体来看,这一城市群试图将大湾区的制造业和交通市场,与工业绿氢应用及跨区域氢能供应链结合起来。
补贴积分制度如何运作
五个城市群在四年试点期内,各自最高可获得 16 亿元人民币资金支持,五个城市群合计理论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约合 11 亿美元)。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金额是上限,而非保证发放的固定拨款。
资金将通过“以奖代补”的绩效评价方式发放,项目需根据实际的部署规模或氢气消费量来积累积分。每积 1 分对应 8 万元人民币。
中央政府会先行拨付部分启动资金,再根据年度绩效评估核算实际奖励金额,并在项目周期结束时进行最终结算。对工业类应用而言,资金支持通常与实际消费的达标氢气量挂钩,同时还需提供相应下游产品已实现销售的证明。
绿氨与绿色甲醇
项目积分根据可再生氢消费量计算。第一年内,前 1.5 万吨每 100 吨积 5 分;1.5 万至 3 万吨部分每 100 吨积 4.5 分;超过 3 万吨的部分每 100 吨积 4 分。积分比例逐年递减。
单个企业年可再生氢用量须达到 1000 吨以上方可参与,所在城市群整体用量须达到每年 5000 吨以上。单个企业在一个城市群内、试点期内最高可获 3000 积分,折合 2.4 亿元人民币;在所有城市群范围内合计最高可获 4500 积分,折合 3.6 亿元人民币。
化工原料替代与掺氢燃烧
用于替代传统化工原料及掺氢燃烧的可再生氢,适用类似的按量激励机制。这两个类别第一年的支持标准为:前 1.5 万吨每 100 吨积 4 分,超过 3 万吨部分每 100 吨积 3 分。最低门槛和企业积分上限与绿氨绿色甲醇类别相同。
氢冶金
氢冶金项目可使用清洁低碳氢,不局限于可再生氢。第一年基础积分为:前 1.5 万吨每 100 吨积 2.5 分,超过 3 万吨部分每 100 吨积 1.5 分。若使用可再生氢,还可额外获得每 100 吨 1.5 分的加成。
燃料电池汽车
燃料电池汽车的支持力度根据投放规模和车型计算:第一年每辆标准车积 1 分,到第四年降至 0.6 分。大型车辆或大功率车型可按多辆标准车折算积分。
供应给道路车辆的氢气,也将根据实际加注量获得支持,第一年标准为每 100 吨积 2.5 分。若为可再生氢,额外加 2 分/100 吨;若在指定的氢能高速加氢站加注,再额外加 1 分/100 吨。单个企业在一个城市群、四年试点期内,通过燃料电池汽车类别最高可获 4000 积分,折合 3.2 亿元人民币。
其他应用
氢能机车、船舶、矿用卡车、叉车、两轮车、飞机,以及氢储能、备用电源和热电联供项目,将根据其氢能系统的额定功率计分:第一年每兆瓦积 10 分,到第四年降至每兆瓦 6 分,并设有单车或单项目上限。
电子、制药等其他用氢领域,则按可再生氢消费量给予支持,第一年前 1.5 万吨每 100 吨积 4 分,更大用量和后续年份积分标准相应下调。
各领域的具体要求
政府针对城市群内氢能的各类应用,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绿氨和绿色甲醇方面,参与项目应尽可能整合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包括在当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离网电解方式。主管部门还要求为绿氨、绿色甲醇建立稳定的下游市场,而不是一味鼓励企业扩大产能。中国政府明确指出,不得以“绿色项目”之名,行建设煤基氨或煤基甲醇项目之实。
在炼油、石化和煤化工领域,可再生氢将逐步替代目前由化石燃料制取的氢气,同时还需配套建设必要的储运基础设施。
在钢铁冶炼方面,试点项目预计将采用富氢或纯氢气体从矿石中提取铁,替代污染严重的焦煤,同时为低碳钢建立下游市场。可再生氢也可用于供热,包括掺入天然气管网,或直接掺入供应工业锅炉、窑炉的燃料中,掺氢比例将逐步提高。
探索新兴氢能应用场景
政府也为尚不成熟的氢能应用留出了空间,具体视各城市群实际情况而定。符合条件的应用包括铁路机车、船舶、矿用卡车、叉车、两轮车、飞机,以及备用电源、热电联供、氢储能、电子和制药领域。
这种较为宽泛的覆盖范围,意在让各城市群能够结合自身产业优势,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而非要求所有地区都走同一条路。
五个城市群接下来将着手落实各自在竞争性遴选阶段提交的详细方案。
【信息来源:Hydrogen Insight | 作者:Leigh Collins】
